附录F 结构基本自振周期的经验公式

附录F 结构基本自振周期的经验公式

F.1 高耸结构

F.1.1 一般高耸结构的基本自振周期,钢结构可取下式计算的较大值,钢筋混凝土结构可取下式计算的较小值:

$$T_{1} =(0.007\sim 0.013)H\tag{F.1.1}$$

式中 H —— 结构的高度(m)。

F.1.2 烟囱和塔架等具体结构的基本自振周期可按下列规定采用:

  1. 烟囱的基本自振周期可按下列规定计算:
  • 高度不超过60m的砖烟囱的基本自振周期按下式计算:

$$T_{1} =0.23+0.22×10^{-2}\frac{H^{2}}{d} \tag{F.1.2-1}$$

  • 高度不超过150m的钢筋混凝土烟囱的基本自振周期按下式计算:

$$T_{1} =0.41+0.10×10^{-2}\frac{H^{2}}{d} \tag{F.1.2-2}$$

  • 高度超过150m,但低于210m的钢筋混凝土烟囱的基本自振周期按下式计算:

$$T_{1} =0.53+0.08×10^{-2}\frac{H^{2}}{d} \tag{F.1.2-3}$$

式中 H —— 烟囱高度(m);
d —— 烟囱1/2高度处的外径(m)。

  1. 石油化工塔架(图F.1.2)的基本自振周期可按下列规定计算:
  • 圆柱(筒)基础塔(塔壁厚不大于30mm)的基本自振周期按下列公式计算:
    当H²/D0<700时

$$T_{1} =0.35+0.85×10^{-3}\frac{H^{2}}{D_{0}} \tag{F.1.2-4}$$

  •   当H²/D0≥700时
  • $$T_{1} =0.25+0.99×10^{-3}\frac{H^{2}}{D_{0}} \tag{F.1.2-5}$$

    式中 H —— 从基础底板或柱基顶面至设备塔顶面的总高度(m);
    D0 —— 设备塔的外径(m);对变直径塔,可按各段高度为权,取外径的加权平均值。

    Picture

    图F.1.2 设备塔架的基础形式
    (a)圆柱基础塔;(b)圆筒基础塔;(c)方形(板式)框架基础塔;(d)环形框架基础塔

    • 框架基础塔(塔壁厚不大于30mm)的基本自振周期按下式计算:

    $$T_{1} =0.56+0.40×10^{-3}\frac{H^{2}}{D_{0}} \tag{F.1.2-6}$$

    • 塔壁厚大于30mm的各类设备塔架的基本自振周期应按有关理论公式计算。
    • 若干塔由平台连成一排时,垂直于排列方向的各塔基本自振周期T1可采用主塔(即周期最长的塔)的基本自振周期值;平行于排列方向的各塔基本自振周期T1可采用主塔基本自振周期乘以折减系数0.9。

    F.2 高层建筑

    F.2.1 一般情况下,高层建筑的基本自振周期可根据建筑总层数近似地按下列规定采用:

    1. 钢结构的基本自振周期按下式计算:

    $$T_{1} =(0.10\sim0.15)n\tag{F.2.1-1}$$

    式中 n —— 建筑总层数。

    1.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基本自振周期按下式计算:

    $$T_{1} =(0.05\sim0.10)n\tag{F.2.1-2}$$

    F.2.2 钢筋混凝土框架、框剪和剪力墙结构的基本自振周期可按下列规定采用:

    1. 钢筋混凝土框架和框剪结构的基本自振周期按下式计算:

    $$T_{1} =0.25+0.53×10^{-3}\frac{H^{2}}{\sqrt[3]{B} } \tag{F.2.2-1}$$

    1. 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的基本自振周期按下式计算:

    $$T_{1} =0.03+0.03\frac{H}{\sqrt[3]{B} } \tag{F.2.2-2}$$

    式中 H —— 房屋总高度(m);
    B —— 房屋宽度(m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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